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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根据学校本学年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2019-2020学年度湖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受举报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湖南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hn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问题咨询,请与湖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822736,电子邮箱:xxgk@hnu.edu.cn)。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抓好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实、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机制、努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一)以制度建设为统领,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根据教育部清单50条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公开时间。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定期更新维护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内容,切实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如实公开。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学习借鉴兄弟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公开事项清单。积极配合教育部做好高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工作,做好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研究准备工作。

(二)以平台建设为依托,稳步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网建设,抓好公开主渠道。对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如“教育教学”栏目建设,在及时完善更新各子栏目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一些热点、重点信息的公开。在学校信息公开网“重要事项公开”栏目,本学年发布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度部门预算、2019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通报、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20年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双一流”建设2018年度进展报告等重点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快速查找。二是依托校内媒介资源,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用好校刊、简报等传统媒介,多途径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进一步为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注重社会公众来信反馈及网上互动交流,本学年答复并处理书记校长信箱邮件584件。三是加强校内办公网建设,面向校内师生做好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本学年在校内办公网共公开学校行政公文254条,党务公文104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纪要64条,各类公告通知593条,公开“校领导分工”等重要信息。依托党务公开网,主动公开党务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10条。

(三)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自查报告制度,推动清单落实。继续推进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报告制度,下发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重点对照学校《清单》和信息公开网中“信息公开事项”公开情况,全面开展各单位公开事项自查、梳理和更新工作,并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交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强化公开督导。2020年9月-10月,组织开展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检查工作,对学校信息公开网各栏目进行全面检查,在校内办公网上通报《湖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2019-2020学年度)》。同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小组对部分单位开展现场抽查,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增强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到学校单位年度考核,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见效。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对照《湖南大学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基本信息、人才培养、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干部人事、学位学科、对外交流、财务管理、基建资产等11个大类相关信息,确保各栏目内容完整和数据时效。依托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重点加强了对本学年学校重要规章制度、招生就业情况、人事信息、出国(境)情况、招标情况以及巡视反馈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工作。本学年,信息公开网更新信息236条,其中重大公开事项4条。

(二)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校门户网站优化了整体栏目设置,增强了学校科研动态、教学成果、学术活动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对学校简介、学院信息等进行了及时更新,共计更新首页新闻601篇,大图66张,讲座信息345条。学校新闻网改版上线,本学年共计公布校内综合要闻739条,发布视频新闻95条,视频专题8条。有效利用新媒体拓展了信息发布渠道,湖南大学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微博4343条,影响受众31.68万余人。官方微信421条,关注受众24.81万余人,阅读总量901.4万+。官方抖音181条,关注受众20万余人,阅读量5600万,获赞数158万。

(三)通过校报校刊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校共刊发《湖南大学报》13期,重点推出“礼赞新中国 致敬筑梦人”、“我在湖大祝福祖国”、“为院士点赞”、“清华会讲”湖大行六场分会、湖大“青椒”逐梦学府、建筑学院办学90周年专刊、“决胜疫情防控 湖大人在行动”、2019年“我心目中最敬爱的老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等报道。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1.本科生招生就业信息公开

本学年,学校加强多途径公开,构建多平台招生信息公开网。除信息公开网、学校门户网站、招生信息网、就业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招生信息外,还充分利用招生信息网、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及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各类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全面公开。为保证公开信息方便查阅,增设电话、网上咨询渠道,随时接受师生和社会群众的广泛问询和监督。特殊类型考试每小组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该小组的成绩。在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通过同步直播实现考试过程全公开,全程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推进分类化公开。将招生就业信息分门别类、分项目公开,做到去宽泛化,维护信息公开真实性和具体性。通过就业微信公众号、湖南大学报招生专刊(本科)、湖南大学2020报考指南、湖南大学2020年入学指南、2020届毕业生信息手册、2019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主动公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特殊门类招生办法、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招生咨询方式等招生信息。主动发布学校就业政策措施和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2019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2019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通报等。

2.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本学年,学校主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等网络平台,结合学校官方微信和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配合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宣传资料等各类印刷材料,主动公开研究生招生信息。贯彻落实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要求,本学年对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士研究生招生、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接收推免生招生、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招生等招生类型实行全方位的信息公开,通过各种途径公开了60余项内容,主要包括:202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公告、考试大纲等;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2020年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及复试录取办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分数线、录取名单;享受加分政策名单等。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2020年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在公示过程中,严格遵守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政策规定,严格公示程序,注重公开实效、畅通公示渠道,确保研究生招生信息准确完整,公布及时到位。不断完善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有效监督为保障的公开透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体系。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本学年,学校在收到教育部批复学校的预算和决算后,在规定的时间点对学校2019年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财务预算情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公开的内容包含规定的八张收支报表及财务年度分析报表、财务说明情况等,保证了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为方便广大师生群众查阅和理解,专门增加专业名词解释,以确保公众对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公示

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文件等都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并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20年秋季学期,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进行学费标准备案和收取,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计财处门户网站、招生简章和收费现场主动公开《湖南大学2020级研究生收费标准》《湖南大学2020级本科生收费标准》《2020年湖南大学代收费公示》三个文件,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财务管理制度、政策公开

在信息公开网、校内办公网及《湖南大学报》主动公开《湖南大学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湖南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湖南大学财务报账规定》《湖南大学会计稽核管理办法》《湖南大学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学杂费管理办法》《湖南大学经济管理办法》《湖南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对国家和学校出台的最新财经法规政策进行解读,并通过专题座谈会、研讨会、政策宣讲等形式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宣传和解释,确保财务管理制度能及时、广泛地被师生员工熟悉、接受和运用。

(三)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人事信息公开

本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人力资源处网站、人力资源处微信公众号、学校官微、人才招聘网、博士后网站等主动公开人事信息170余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招聘信息、人事公告、政策规章、师资概况、办事指南、青年教师风采等一系列内容。为充分提高人事人才工作的透明度,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聘用、专技职务职级评定、人才申报、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评定办法、相关规定及评定结果均进行了详细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的广泛监督。通过人才招聘网站、部分海外高校学联、Science Job、Jobs.ac.uk及学校官微加大学校海外形象宣传、发布海外招聘广告、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信息公开力度。

2.干部任免信息公开

坚持任前公示的时效性,学校所有涉及干部任免的公告、公示均通过校内办公网面向师生进行了公开公示。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对外发布本学年校级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和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本学年,共发布中层领导干部任免信息77批次。

(四)学生管理信息公开

本学年,学校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大众主动公开学生工作相关事宜,接受全校师生及社会大众的监督。对涉及学生考试纪律、学籍管理、学生奖励条例、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学生申诉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学生关注的助学贷款申请、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申请的相关管理办法等事项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校内办公网等网站进行了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普遍关心的奖学金评审、助学金申请等信息的公开,通过湖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布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申请、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申请等31项相关管理办法;通过千年弦歌网站发布奖学金申请、助学金申请、学费减免等29项通知,奖学金、助学金等12项公示,让师生家长广泛知晓学校奖助学金评审情况。

(五)招标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继续秉承“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的采购原则,学校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采购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完整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大学校内办公网和湖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网站专栏公布。公开的内容包括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政府采购意向等。本学年在招标采购中心网页公开采购栏目,公开采购公告160条、招标结果公告249条、政府采购意向18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信件、电子邮箱共收到2份有效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事项主要涉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2010-2019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均已按“依申请公开”流程全部答复。本学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重要、重大、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均通过网络等途径及时公开,同时注重收集社会和师生对相关信息的诉求和信息公开反馈,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没有出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或投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学年,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学校在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整性、内容可得性、更新及时性等方面的工作质量稳步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仍需进一步拓展等。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推进。

(一)推进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工作,健全工作机制。

对标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当前学校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公开事项清单及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的修订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机制,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提升学校办学工作透明度。

(二)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构建新型多元公开平台。

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网站的信息检索功能,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和窗口,构建以学校信息公开网为主,学校主页、官微、学校新闻网、校报、各二级单位网站、知识共享库等全方位多联动的信息公开矩阵平台,进一步增加信息可得性和操作性,提高用户体验,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三)强化理论学习培训,建设专业化信息公开队伍。

加强对信息公开法律规定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和理论研究,继续开展校内外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学习兄弟高校信息工作优秀经验。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完善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信息公开队伍。

(四)抓好信息公开检查,健全信息公开监管机制。

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导、整改制度,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对重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持续推进师生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聚焦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湖 南 大 学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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