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
《湖南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自2014年经教育部核准以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工作的要求,学校正式启动并有序推进章程修订工作,在学习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多轮完善修改,起草形成了《湖南大学章程(修订稿)》(详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6月16日起至6月24日止,有关意见建议可填入意见反馈单(详见附件2),具体反馈方式如下:
1.纸质意见材料请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822745,邮政编码:410082),信封封面请注明“章程修订稿意见”。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nuoffice@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章程修订稿意见”。
湖南大学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