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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9年普教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方案

学院

专业类(专业)名称

覆盖专业名称

专业分流时间

计划数


岳麓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

人文科学试验班


30


化学化工学院

理科试验班

理科试验班


30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类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第4学期末

3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9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90


建筑学院

建筑学

建筑学


115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


5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第4学期末

90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工程力学

第4学期末

450



能源与动力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60


设计艺术学院

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


100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金融工程)

第4学期末,财务管理(金融工程)除外

160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80


会计学

会计学、财务管理

180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第4学期末

240


自动化

120


电子信息工程

90


测控技术与仪器

6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保密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第4学期末

240



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保密技术

第4学期末

60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120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第4学期末

150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类

化学、应用化学

第4学期末

160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90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数学类

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第4学期末

115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120


应用物理学

应用物理学


60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英语

英语


100


日语

日语


7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18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60


金融与统计 学院

金融学

金融学、金融学(金融工程)


260


保险学

保险学


30


统计学类

统计学、经济统计学

第4学期末

60


法学院

法学

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第4学期末

150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60


经济与贸易 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

第4学期末

130


经济学类

经济学、财政学

90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第4学期末

30


广播电视编导

30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广告学

第4学期末

120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


70


生物学院

生物技术

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第4学期末

60


生物医学工程

60


岳麓书院

历史学

历史学


30


总计

8个专业类、35个专业、2个试验班


5050


湖南大学2019年普教本科专业招生说明

    湖南大学2019年普教本科专业按8个专业类、35个专业、2个试验班招生,有关招生专业类、招生专业所覆盖的专业以及专业分流、转专业情况如下。

    一、按以下所列出的专业类(专业)招生的学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按招生专业类(专业)培养,第4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或转专业),可在招生专业类(专业)所覆盖的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招生专业类(专业)及其所覆盖的专业和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土木工程学院“土木类”,覆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两个专业。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覆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两个专业。

    (3)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机械类”,覆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工程力学4个专业。

    (4)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专业,覆盖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个专业(方向)。

    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覆盖会计学、财务管理两个专业。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入学当期,从其中选择不超过60人进入财务管理(金融工程)专业学习,该专业在南校区办学。

    (5)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专业覆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4个专业。

    (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覆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3个专业;“信息安全”专业,覆盖信息安全、保密技术两个专业;“软件工程”专业,覆盖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两个专业。

    (7)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类覆盖化学、应用化学两个专业。

    (8)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数学类”,覆盖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

    (9)金融与统计学院“金融学”专业覆盖金融学、金融学(金融工程)。

    “统计学类”,覆盖统计学、经济统计学两个专业。

    金融与统计学院新生入学当期,从金融学中选择不超过60人进入金融学(金融工程)专业学习。

    (10)法学院“法学”专业覆盖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两个专业。

    (11)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学类”,覆盖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财政学3个专业。

    (12)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招生专业覆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覆盖新闻学、广告学两个专业。

    (13)生物学院招生专业覆盖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两个专业。

    二、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三、对申请跨学院、跨覆盖专业的转专业申请,按国家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四、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不适用该文件,按自主招生相关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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