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的改变,按照“统一平台、各尽其责、高效服务、优质便捷”的原则,学校网上办事大厅部署了“新聘教职工报到模块”(以下简称报到系统),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报到系统适用于为新聘全职教师、非全职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全职博士后及管理辅助人员网上办理入校报到手续,主要业务为:审核入校所需材料、签订聘用合同、补充新聘教职工信息、办理入职、起薪起保、注册校园卡信息及开通校级信息化业务应用服务、注册工资卡及其他财务卡信息、登记住房及相关补贴信息、登记婚育信息、转入党组织关系、登记外籍教职工信息等事务。
二、相关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处:负责报到系统的建设、管理及运行维护,解答操作咨询;建立和实施网上报到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监控报到手续办理进度,接受和处理投诉事项;负责拟聘人员基本信息上传、格式化合同书模版上载、新聘教职工信息审核入库及报到手续办结;审核设岗单位与新聘教职工商定的聘用条款,上传签署后的合同书扫描件;办理起薪起保等人事相关业务。
2.设岗单位:接收并报送待聘教职工入校所需材料,核实和补充新聘教职工信息,与新聘教职工商议聘用条款,录入合同信息,待学校审定后签订聘用合同;确认入职报到时间和单位所定津贴(薪酬)标准;沟通衔接相关业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为新聘教职工办理入校报到事宜。
3.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采集制作校园卡所需的人员信息,开通校级信息化应用服务。
4.计划财务处:注册工资卡信息。
5.后勤与房地产管理处:登记住房及相关补贴信息。
6.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婚育信息。
7.党委组织部:转入党组织关系所需的党员信息登记。
8.人才工程办:上传签署后的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书扫描件。
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新聘外籍教职工在华工作相关手续。
三、办理流程及要求
1.上载名单:人力资源处上载拟聘人员名单、基本信息和格式化合同模版到报到系统中。
2.入职准备:
设岗单位于接收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到系统,查看拟聘人员名单并与其取得联系,告知入职所需材料及办理事项;与拟聘人员商定合同条款后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在系统中录入相关合同信息。
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登录报到系统,阅读《报到须知》了解报到程序,完成材料准备、信息补充、确定调档地址、申办银行卡、到校体检等入职准备事项。
设岗单位对照拟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清单审核资证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复核采集的人员信息,联系调取人事档案,查看体检结果。
3.合同签订:设岗单位与体检合格的待聘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将收集的资证材料复印件、签署后的合同书报送学校。
4.入职报到:
材料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处负责将人员状态激活为“可报到”。
待聘教职工到岗报到之日,所在单位负责报到事务的专人登录报到系统,进入“入职报到”页面填报“入校日期”(默认为系统当前时间),发起网上报到流程。
5.办理报到手续:相关部门在接收报到信息的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到系统,及时受理并办结报到事务;遇复杂事项,应及时与新聘教职工所在单位沟通衔接,协调处理报到事务,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最长办理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6.办结报到:人力资源处负责信息终审,办结已完成全部报到手续的流程,确定入校的新聘教职工名单。
四、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