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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机构

    为加强学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学风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发展规划办、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研究院,由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担任主任。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主任的学风建设工作办公室,各级科研平台、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学风建设工作纳入相关学院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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