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0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经学院申请、学校初审、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校教学委员会)评审等环节,拟同意申请设置“智能制造工程”本科专业。现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7月18日至7月24日
公示期间,若对“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申报材料有异议的,请实名据实向教务处反映情况,对于收到的意见学校将组织调查并予以反馈,同时按照学校有关纪律规定为反映者严格保密,不受理匿名反映情况。
联系人:高云华 联系电话: 13787188341
邮箱:gaoyh@hnu.edu.cn
教务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