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湖南大学汽车研发综合大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告如下项目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湖南大学拟投资26796.62万元于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谷苑路与麓松路交汇处的东北角湖南大学科技园内建设汽车研发综合大楼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6796.62m2,建筑面积:32000m2。工程内容为汽车研发综合大楼及配套的公用、环保工程。研发大楼内设置为实验室和办公室,主要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汽车造型与空气动力学、汽车结构设计与优化、汽车CAE理论与应用、车辆安全与人体损伤力学、车身材料与制造等,设有先进炭材料研究中心、铝镁材料成型实验室、龙门式五轴加工中心、压力机及铝合金挤压机房、数字化制造实验室、数字化制造实验室、大型落锤实验室、碰撞试验线、快速模型制作实验室、车辆底盘测试实验室、智能激光制造实验室、降噪与轻量化车身实验室、碰撞线与假人技术中心、制样实验室、车辆安全碰撞线、虚拟设计系统造型设计室、特种车辆技术中心、智能制造技术中心、网联智能车辆技术中心、振动与噪声技术中心、电动汽车技术中心、车辆再制造与利用技术中心、动力与底盘技术中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施工扬尘、装修废气、车辆尾气等废气;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废水;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土石方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会产生沥青烟和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焊接废气、实验室车辆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地下车库车辆尾气等废气;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等废水;实验设备产生的噪声;金属切割废料、喷砂机粉尘、废切削液、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保洁洒水、路面硬化、设置防尘网、禁止夜间施工、建设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避开雨季施工、设置沉淀池、加强水土保持、对开挖土方进行支护等措施减少施工期的影响,由于施工期的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自行消失。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喷淋塔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总平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等措施降噪;沥青合成、熔融拉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氧化、碳化、石墨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处理,加热、加压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实验室车辆尾气经实验室通排风系统排出室外,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由机械供排风系统送排风。金属切割废料、金属管材废弃件、喷砂机粉尘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隔油沉砂池沉渣、废油泥、废油抹布随生活垃圾一起清运,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营运期污染物经有效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邮件方式或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湖南大学汽车研发综合大楼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简本)》,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湖南大学 杨女士 0731-85137593
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欧工0731-5383475;长沙市韶山中路18号,410007,byhbs@126.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该工程环境保护工作。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贵单位对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清楚;②贵单位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方面;③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表或回函、来电。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湖南大学
2016年8月